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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关于收取2015年度协会会费、赞助费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2/4 来源:本站

各会员单位:

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是在温州市科技局和温州市民政局的支持和引导下组建的,是集聚激光与光电企业,整合优质资源,构建信息相通、资源共享、产学研合作的服务平台。协会将充分发挥沟通、咨询、服务、自律、协调等作用,为会员企业提供宣贯政策、交流信息、推动合作、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公共服务,引导激光与光电行业良性发展,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保障协会2015年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章程》及《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会费收缴标准》等文件要求,协会现向各会员单位收取2015年度会费及赞助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及赞助费缴纳时间、方式

   (一)缴纳时间: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

   (二)缴纳方式:转账至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

账号:33001623535053027663

开户行: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三)会员单位缴费后请将汇款单、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传真到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协会工作人员在收到汇款单一个星期内将收据寄给会员单位;用途请注明:“2015年度会费”。

    二、会费、赞助费缴纳标准

   (一)会长单位:81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二)副会长单位:11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三)理事单位:4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四)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

    会费及赞助费是保障协会正常运转和开展会员服务的基础和前提,请各会员单位予以支持,按时、足额缴纳。

    联系人:黄晓义、林双       电话(传真):88169601

通讯地址:温州市高新区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D栋1楼

 

                            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

                          二O一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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