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成立背景
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发展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特别是2013年7月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获批全国十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以来,我市激光与光电产业迎来高速发展,产值持续增长,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创新创业环境和配套体系日趋完善,激光应用市场不断扩大,整个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从事激光与光电产业的企业有110余家,年产值达到300多亿元,初步形成了以激光应用、光伏发电、LED照明、光通信为特色的产业链,引进培育了奔腾激光(温州)有限公司、温州博纳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关键配套企业,示范推广了激光加工技术在服装、制鞋、泵阀、电气等特色优势产业上的应用。在2014年3月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五一○产业培育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温委办发〔 2014 〕48 号)上,激光与光电产业被列入十大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样本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来打造。但由于我市激光与光电产业还处在起步阶段,集群企业面临创新能力弱、市场竞争良莠不齐、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专业技术人才匮乏、行业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百多家激光与光电企业一直处于各自发展的松散状态,没有形成合力发挥集体力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激光与光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组建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是顺势而为、应时而生,在温州市科技局和温州市民政局的支持和引导下,“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于2014年11月26日正式组建成立。激光行业协会是集聚激光与光电企业,整合优质资源,构建信息相通、资源共享、产学研合作的服务平台,将充分发挥协会沟通、咨询、服务、自律、协调等方面的作用,为会员企业提供宣贯政策、交流信息、推动合作、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公共服务,引导激光与光电行业良性发展,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协会职能定位
根据章程规定,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主要包括:
(一)开展产学研交流和培训会议,促进技术产业合作;
(二)普及激光应用技术,推广先进加工技术,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
(三)反映涉及会员及行业利益的意愿和要求,协助政府制(修)订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深入调查温州激光产业和市场发展状况,为企业和主管部门提供技术和市场动向分析;
(五)积极与国内其它地区激光相关组织开展产业与技术交流活动,同时与国外激光组织发展友好交往;
(六)协助政府做好行业自律,积极参加社会监督活动;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主办和承办行业各种展览、展示会和大型会议活动;
(八)兴办和开展符合温州地区激光行业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九)承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三、协会性质和宗旨
本协会的性质:温州地区从事激光行业有关研发、生产、经营、应用、服务等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动员激光生产企业、激光应用企业与激光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促进激光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促进激光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引导温州地区激光行业良性发展,为激光企业与科研人群提供产学研合作平台,为政府、行业、会员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