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拟复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11号)精神,经各地推荐、市级审核和评估、省级审核和评估,现将第五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拟复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至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85108839,传真号码:0571-85108832,电子邮箱:34729947@qq.com。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9日
第五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
前四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拟复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