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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温州市科技企业担保贷款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10/18 来源:本站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促进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市科技局、市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分行合作开展科技担保贷款工作。现就温州市科技企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企业担保贷款概况

温州市科技局与温州市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龙湾农商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等银行签署《温州市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协议》,建立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科技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降低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门槛。主要内容包括:

(一)贷款额度和用途

温州市科技企业担保贷款单笔额度一般控制在2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科技担保贷款专项用于生产经营、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试制扩产和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

(二)贷款利率

企业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担保费率

担保年费率为贷款本金的1.2%。企业申请本项目贷款担保无需提供企业或个人房产抵押。

(四)企业不良贷款损失分担

根据《温州市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协议》确定。

二、申报要求

(一)担保贷款对象

温州市科技企业担保贷款面向在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和经开区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基本准入条件

1.拥有一支良好的研发和管理团队。科技成果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产品和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已经形成经营性现金流或已取得有效的业务订单。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信贷资金用途明确、合法,具备到期还贷能力。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

5.符合国家有关监管政策及银行、担保公司基本要求:中型企业融资银行不超过5家、小微企业融资银行不超过3家;对外担保不超过净资产40%、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50%;企业经营未脱离实体、无盲目投资;原则上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具体视行业而定)。

(三)申报时间安排

温州市科技企业担保贷款即日起开始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至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科技担保贷款申报材料包括:

1.《温州市科技企业担保贷款项目申请表》,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区科技局审核盖章。由银行或担保公司直接推荐的企业可不 用区科技局盖章;

2.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

(二)初步审核

温州市科技局委托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根据《温州市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协议》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向银行推荐。

(三)银行审核、投保、放贷

企业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分行银行、温州市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银行和担保公司按照放贷和担保要求进行审核、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担保公司与市科技局共同签署《温州市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风险匹配函》,银行在收到《匹配函》后发放贷款。银行与担保公司可对企业进行联合调查评估,以缩短办理时限。

四、其它事项

请各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提高推荐企业的质量和数量,做好科技担保贷款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了解企业需求,加强与农业银行县(市、区)支行的沟通协调,并积极参与,单独或市区共建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受理联系人:张风帆、张亨,电话:13587556210、13157727667;电子邮箱:89085004@qq.com

受理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九山路河通桥6号306室(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

 附件:温州市科技企业担保贷款项目申请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1. 温州市科技企业担保贷款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