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党组发〔2014〕1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扎实做好2014年科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科技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
2014年科技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贡献。
做好2014年科技工作,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紧紧围绕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针对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支撑产业转型,促进科技惠民,切实增强科技有效供给能力。加强基础前沿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统筹人才、项目与基地建设,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夯实科技发展基础。
二是紧紧围绕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形成创新集聚效应。
三是紧紧围绕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强化科技基础制度建设和公共服务,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构建公平高效的创新生态。
四是紧紧围绕增强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充分释放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创新主体活力,充分发挥行业、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支持、鼓励和服务科技人员创新创造,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
二、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为紧迫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抓好顶层设计和重大任务落实。
1.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工作。把握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分析我国科技发展现状,统筹考虑发展需要和现实能力、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研究提出切合实际的发展方向、目标、路径、工作重点。要把做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作为今年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动员科技界、产业界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做好与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和重大专项中期评估工作的衔接,加快完成顶层设计。
2.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部署重大科技任务。围绕粮食安全、水资源、能源安全、信息安全、电动汽车、高端芯片、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等重大问题,找准关键突破点,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集成各类科技计划资源,部署启动若干重大项目。加快科技重大专项目标聚焦和组织管理,攻克关键技术瓶颈,实现我国在优势领域的战略突破。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加强交叉学科和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前瞻部署,组织实施若干重大科学目标导向项目。瞄准世界技术前沿和产业变革方向,加大战略高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积极抢占竞争制高点。
3. 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以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为根本要求和检验标准,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按照产业链、创新链部署科技任务和配置科技资源,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地方作用,系统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扎实推进重大专项产业化示范和应用,加强商业模式创新,支撑新兴产业发展和化解产能过剩。加快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积极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不断探索科技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促进民生科技发展,加强科技惠民。跨计划组织实施蓝天科技、渤海粮仓、清洁燃气、生物种业、智能机器人、医疗器械等科技产业化工程,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技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4. 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技术市场,提升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服务机构专业能力,加强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订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文化创意、研发设计、技术评估、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大力加强农村、农业和民生等领域的科技服务,促进形成科技服务新业态,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探索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新途径新方式,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5. 协同推进区域创新发展。按照地方主导、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创新型省市试点工作。完善部省会商机制,加强资源集成和分类指导,探索区域性重大科技问题联合支持机制,推动建立体现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国家级高新区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省级高新区升级,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战略布局。促进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科技协同发展,形成区域创新增长极。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大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对口援疆、援藏、援青和科技扶贫工作,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发展。
6. 加快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动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工作,研究制订配套实施政策。加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推广力度,启动更大改革力度的新政策试点,支持张江、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加强政策先行先试。加快研究制订促进科研机构和高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结合、政府购买科技公共服务等创新政策。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引导建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科技奖励政策和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制定科技人员行为规范。组织实施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人员向基层和企业流动。
7. 扩大科技开放合作。进一步加强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深化创新对话机制,在重点领域部署科技合作项目和国际合作基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和研究计划,探索开展全球大型研究基础设施共享工作。构建跨国技术转移平台,帮助企业链接全球资源和市场。切实推进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吸引海外高层次专家和团队联合承担或参与实施,探索外资研发机构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的新机制和新途径。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支持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科技合作,做好周边科技外交和对外科技援助工作。
三、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新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继续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以更大力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在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1. 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完善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普惠性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力度。改革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形成机制和支持方式,探索以市场化手段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对符合国家战略需求、企业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的重大项目,政府通过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牵头组织产业基础性、前沿性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强各类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综合运用项目支持、金融服务和政策扶持等手段,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深化应用型技术开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增强技术创新和行业服务能力,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 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合作研发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政府通过计划项目、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优先委托符合条件的联盟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研发机构优先纳入国家相关创新基地。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向企业集聚,对服务企业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优先入选国家相关人才计划。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支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3. 深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加强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明确功能定位,避免交叉重复。加强科研项目分类管理,聚焦重大科研任务,完善项目形成机制,提高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数量。简化项目管理流程,规范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法人责任,提高管理效率。改进科技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支出管理、结余资金管理等办法,加强绩效评估和经费监管,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4. 完善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给予运行经费、定向任务委托等支持。开展科学家工作室建设试点,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潜心研究支持方式。促进科技计划实施与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加大对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的支持力度。依托转制院所和骨干企业建设产学研合作的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根据其研发和推广业绩以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深化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综合绩效评价,探索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支持机制。
5. 加强科技基础制度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科研设施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机制。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国家科技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公益性科技成果发布和推广机制,加强社会化的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服务。大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6. 建立健全科技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发挥好科技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发挥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作用,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机制。加强科技发展重大问题战略研究,紧密结合行业和地方科技发展需求,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强化科技规划对资源配置的规范约束作用。加快职能转变,完成部机关“三定”工作,优化职能机构布局,提高协调和服务能力。
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立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推进科技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障。
1. 坚定理想信念,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科技工作。
2. 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制度化长效化机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作风建设长效化。
3. 加强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科技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完善干部考核与任用办法,突出注重实绩、注重作风和人岗相适应的用人导向。坚持“两个务必”,深入基层一线,加大服务力度。
4.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建责任目标管理,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强烈的进取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实做好各项科技改革发展任务。
5.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建立责任倒查惩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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