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发挥市场机制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移中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在温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制定了《关于加快温州科技大市场建设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15年6月26日
关于加快温州科技大市场建设 促进科技
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发挥市场机制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移中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在温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5〕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赶超发展、再创辉煌”的战略目标,以振兴实体经济为导向,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注重市场改革与政府引导两手并进,强化需求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深入推进科技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大力培育发展技术市场,促进技术成果交易。形成网上服务与网下服务、无形市场与有形市场、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公益服务与市场服务结合的技术市场新格局,建立和完善涵盖技术交易、技术评估、中介服务、政策激励、产权保护等涉及技术转移全过程的协同创新服务体系,着力破除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实现要素配置差别化、市场化和效益最大化,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温州市场为核心平台,把温州科技大市场建设成为政策保障体系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高效,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供需引擎拉动,资源集聚共享,功能强大完善,运行开放有序,与其他要素市场对接融合的现代科技大市场。发展目标如下:
(一)技术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15年和2017年,全市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分别达到4.5亿元和7.5亿元,超过省委下达的“八倍增、两提高”目标任务。同时,技术市场技术难题登记数和签约项目数年递增15%以上。
(二)建成完善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依托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温州市场、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等一批创新载体,整合全球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建成网上网下结合、国内国外互动,产学研中介合作的科技大市场,形成 “政府、行业、科技中介、技术经纪人”四位一体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全市培育50家重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经纪人300名以上。重点建设1-2个资源配置能力强、服务功能手段先进的科技大市场,培育1家国家级的技术转移中心。
(三)建立健全技术市场保障机制。科技大市场以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为运行主体,实现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创新要素实现市场化配置,商业服务模式基本形成;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与市场建设紧密结合,科技大市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激励机制更加给力,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
三、实施内容
(一)科技大市场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温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温州网上技术市场网管中心、激光与光电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资源,充分发挥成果交易、项目孵化、科技金融和公共服务功能,培育和发展新型现代科技服务业态,打造能提供咨询评估、展示交易、知识产权及法律、投资融资、人才交流、技术培训、技术合同登记等一站式服务的平台,构建技术转移全过程服务产业链。依托中国泵阀网、电器城门户网等行业网站的技术、信息优势推动网上技术专业市场建设。
(二)完善科技大市场信息化功能。促进信息快速传播,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满足公众和市场对技术交易相关信息的需求,切实有效地服务于市场和企业。融合现代信息化技术建设成果交易新平台,建设移动网上技术市场,开通 “温州科技大市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公布推出“温州科技大市场”手机APP。同时依托平台,建立企业技术难题需求采集的快捷通道,建立创新需求采集对接系统,实时掌握企业需求信息,对项目的发布、洽谈、签约、登记进行全程记录。此项工作先在瓯海分市场试点,成功后向全市推广。
(三)创新成果转移合作机制和模式。做深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交易。网上技术市场是线上虚拟的互联网,拍卖交易是线下的承载体,两者结合相辅相成。每年选择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较好、创新程度较高、转化性较强的科技成果,通过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产业化对接。试点推广网上技术市场开辟竞价(拍卖)交易专区,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竞价(拍卖)交易活动,实行线上与线下专场拍卖交易互动进行。组织专项科技成果交易活动,组织不同规模、高水平、行业针对性强的科技成果交易和合作交流活动,促进行业科研院校与企业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深入有效进行,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更多人才和技术支持。通过交易模式的创新,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对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扩散、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及规范交易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经纪人队伍培育工作,积极培养和引进科技中介服务人才、专业人才,为企业开展技术难题攻关、科技兴贸、科技金融和技术转移等全方位服务。培育若干家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开展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星级评估。组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建立总数超过1000家的网上技术市场高级会员企业库,每家企业培养若干名技术转移专职人员,并邀请加入网上技术市场企业联络员平台,使他们成为网上市场信息发布和技术交易的主力军。在研发能力强、与温州产业紧密对应的大院名校中征集一批技术供给大户,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库。组建温州市技术转移联盟,邀请全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及骨干企业参与,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技术转移市场主体的引导与服务功能,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五)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金融结合试点。组织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银行、担保、券商等机构,与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对接,对处于研究开发、中试、产业化等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吸收创新引导基金、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投融资方式的参与,积极发挥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扩大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大力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专利保险制度,在龙湾、瓯海推行科技保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广,提高创新成果保护强度,更好地维护自主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科技大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让和交易模式。加强科技大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推动知识产权向经济效益转化。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入股、知识产权转化等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优先支持成果转化项目申请省财政成果转化项目经费支持。
(二)鼓励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并依法合理获得相应报酬。对本市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纳入本单位预算,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三)制定技术经纪人培训计划,安排专项培训补助经费,对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的费用由专项经费予以补助或减免,定期开展面向技术经纪人的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技术经纪人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四)鼓励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独立或参与创办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评估、专利代理、科技会展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工业设计机构,无偿利用网上技术市场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各类科技信息资源,享受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科技服务业的优惠政策。
(五)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基地、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一批从事研发创业、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供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
(六)鼓励支持企业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对引进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和国际一流水平的团队,分别给予每个团队一定额度专项资助,用于团队实验室建设、科技项目开支和引进人员生活安置。
(七)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和共建的高水平研发机构。对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发放科技贷款,支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