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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细则
发布人:kjhz 发布时间:2013/6/14 来源:匿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考核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考核对象分综合性孵化器和专业性孵化器。
    二、考核内容
    基本条件、孵化场地、孵化绩效和孵化服务能力等内容,具体分为10个指标。
    三、考核方式
    采取自评与专家评分、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最终考核成绩。
    四、考核程序
    1、各孵化器于每年的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将上年度和当年半年度运行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孵化器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形成考核意见与成绩。
    3、市科技局将考核成绩及考核相关材料报送市府办与分管副市长,由市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级和拟奖励对象。
    五、考核成绩及奖励
    1、孵化器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80分以上方可评为优秀,且优秀孵化器比例不超过参与考核总数的30%。
    2、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意见》规定,对获得优秀评价等级的孵化器,给予30至50万元的奖励。
    3、对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不合格的孵化器,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连续2年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孵化器,取消市级孵化器资格,不再享受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优惠政策。 
 

合性科技企孵化器考核指
序号
考核内容
最高分值
评价标准
1      
孵化场地情况
10
≥20000米2
≥10000米2
≥5000米2
10
8
4
2      
在孵企业情况
10
≥30家
≥20家
≥10家
10
6
4
3      
当年新增孵化企业情况
10
≥10家
≥5家
≥1家
10
5-9
1-4
4      
当年毕业企业情况
10
≥10家
≥5家
≥1家
10
5-9
1-4
5      
当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情况
10
≥3家
≥2家
≥1家
10
6
2
说明:此数据以当年度的文件为准。
6      
当年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情况
10
≥8家
≥4家
≥1家
10
6
2
7      
当年孵化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情况
10
≥20件
≥10件
≥2件
10
5-9
1-4
说明:专利权人必须是在孵企业,1件发明专利按6件实用新型专利计算。
8      
创业导师行动
10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导师行动,建立了创业导师队伍,每年举办一次创业导师行动的相关活动(创业诊断、创业沙龙、创业导师接待日等)为合格;定期举办活动或“一对一”结对辅导规范,成效显著,为优秀。
9      
孵化服务与孵化能力建设
10
孵化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具备在孵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功能;建立了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设有对在孵企业投资的创业投资资金,形成了为在孵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投融资体系;管理团队强,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
10   
推进孵化工作情况
10
积极贯彻落实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规定与要求,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积极参加孵化器主题活动,主动配合科技部门推进孵化器各项工作。
加分
10
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由考核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加分条件包括:在孵企业或毕业企业5年内上市,加5分;孵化器通过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5分;孵化工作特色突出,产生较大影响,加1-5分;孵化器获得市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加1-5分。
 
专业性科技企孵化器考核指
序号
考核内容
最高分值
评价标准
1           
孵化场地情况
10
≥10000米2
≥5000米2
≥3000米2
10
8
4
2           
在孵企业情况
10
≥20家
≥15家
≥10家
10
6
4
3           
当年新增孵化企业情况
10
≥10家
≥5家
≥1家
10
5-9
1-4
4           
当年毕业企业情况
10
≥10家
≥5家
≥1家
10
5-9
1-4
5           
当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情况
10
≥3家
≥2家
≥1家
10
6
2
说明:此数据以当年度文件为准。
6           
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情况
10
≥8家
≥4家
≥1家
10
6
2
7           
当年孵化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情况
10
≥20件
≥10件
≥2件
10
5-9
1-4
说明:专利权人必须是在孵企业,1件发明专利按6件计算。
8           
创业导师行动
10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导师行动,建立了创业导师队伍,每年举办一次创业导师行动的相关活动(创业诊断、创业沙龙、创业导师接待日等)为合格;定期举办活动或“一对一”结对辅导规范,成效显著,为优秀。
9           
孵化服务与孵化能力建设
10
孵化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具备在孵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功能;建立了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设有对在孵企业投资的创业投资资金,形成了为在孵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投融资体系;管理团队强,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
10       
推进孵化工作情况
10
积极贯彻落实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规定与要求,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积极参加孵化器主题活动,主动配合科技部门推进孵化器各项工作。
加分
10
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由考核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加分条件包括:在孵企业或毕业企业5年内上市,加5分;孵化器通过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5分;孵化工作特色突出,产生较大影响,加1-5分;孵化器获得市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