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经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全体参会会员表决通过。协会2017年的会费、赞助费收取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会长单位:50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二)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三)理事单位:3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四)普通会员单位:800元/年。
会费及赞助费是保障协会正常运转和开展会员服务的基础和前提,请各会员单位予以支持,按时、足额缴纳。
联系人:唐爱敏、林双 电话(传真):88169099
通讯地址:温州市高新区高二路107号圣特立集团A栋305室。
在此通知发布之前已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多出部分可抵扣2018年度会费。
附件:UpLoadFile/20170608090503.pdf
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